产品说明:30%氯氰·辛硫磷乳油-六方-互惠农业 总有效成分含量:30% 辛硫磷含量:28.5% 氯氰菊酯含量:1.5% 剂型:乳油
访问量:1547次
产品说明:本品是由啶虫脒和氯氟氰菊酯组成的混配制剂,防治棉花蚜虫有较好的效果。
访问量:1530次
产品说明:杀虫谱广:对蛾类、甲虫类、尺蠖、金刚钻。红带卷叶蛾、烟蚜夜蛾、棉铃虫、烟草天蛾、小菜蛾、粘虫、甜菜夜蛾、草地贪夜蛾、斜纹夜蛾、甘蓝银纹夜蛾、菜粉蝶、菜心螟、甘蓝横条螟、番茄天蛾、马铃薯甲虫、墨西哥瓢虫等。
访问量:1514次
产品说明: 本产品是由拟除虫菊酯类和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
访问量:1512次
产品说明: 本品是高含量阿维菌素原药与高氯科学配比和多元化学制剂复配而成,防治高抗性害虫、爆发性害虫、钻蛀性害虫,本品集预防、杀虫一次完成,虫卵兼治,用药、干净、持效期长,单用本品无需添加其它药剂。打破了传统杀虫剂持效期短的缺点,本品能达到在害虫盛发期20天无虫害,害虫始发期一次用药一个月无虫害的良好效果。本品对二点委夜蛾、甜菜夜蛾、小菜蛾、棉铃虫、烟青虫、菜青虫、食心虫、金纹细蛾、卷叶蛾、甘蓝夜蛾、斜纹夜蛾、稻纵卷叶螟、二、三化螟、螨类、蚜虫、盲蝽蟓、蓟马、稻飞虱、斑潜蝇等害虫有良好的杀虫功效。
访问量:1502次
产品说明:6%联菊·啶虫脒微乳剂(50g)-耕田人-润倍生物
访问量:1470次
产品说明: 本品是阿维菌素和甲氧虫酰肼混合配制而成的杀虫剂,阿维菌素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甲氧虫酰肼是昆虫生长调节剂类杀虫剂,促进鳞翅目幼虫非正常蜕皮。幼虫摄食本药剂6-8小时后,即停止取食,不再危害作物,并产生异常脱皮反应,导致幼虫脱水、饥饿而死亡。对高龄和低龄幼虫均有效,持效期较长。在推荐用量下对作物,不易产生药害。两者混配后对水稻上的稻纵卷叶螟、二化螟防效较好。
访问量:1470次
产品说明:本品在瓜豆、叶菜、茄科类蔬菜以及中草药上要避免幼苗期使用,幼苗期以后才能使用。
访问量:1428次
产品说明: 本品以触杀、胃毒为主,对害虫有一定驱避与拒食作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持效期较长。其作用机理是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刺激神经,使昆虫过度兴奋、麻痹而死。对甘蓝桃蚜防治有很好的效果。
访问量:1424次
产品说明:抗性顽固性害虫超管用 四大优势 1、用量少效果显著。 2、持效期长,残留期短。 3、死虫率高,不反弹。 4、证件稀缺,适用范围广。
访问量:1275次
产品说明:超强渗透 效果显著
访问量:1268次
产品说明:1.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杀虫更快更好 2.持效期长达20天 3.添加非农药助剂,使其药效更加强劲 4.杀虫广谱,绝大多数小虫类,均有特效
访问量:1257次
产品说明: 本产品是由吡虫啉和辛硫磷复合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较强的內吸和触杀作用,破坏昆虫正常的神经系统,该产品杀虫击倒速度较快,持效期较长,防治花生蛴螬效果较好。
访问量:1205次
产品说明:本品由阿维菌素与除虫脲复配而成,对害虫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能有效的防治甘蓝菜青虫。
访问量:1192次
产品说明:渗透性强,对钻蛀、隐蔽性害虫防效突出,可有效防除二化螟、卷叶螟、钻心虫等;
访问量:1184次
产品说明:安全,虫卵双杀,防治结合,持效期25天以上。
访问量:1173次
产品说明:总有效成分含量: 3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毒死蜱30%呋虫胺3% 剂型:水乳剂
访问量:1169次
产品说明:1、对抗性大的飞虱、蚜虫效果优异。 2、产品传导性强,可以被作物吸收并上下传导至嫩叶、嫩芽、缝隙间,杀死隐蔽性较强的刺吸式口器害虫。 3、速效性好,持效期长达20-25天。
访问量:1164次
产品说明:本品为悬浮剂,适配性广,可与绝大多数农药混用(碱性农药除外)
访问量:1160次
产品说明:1.杀虫广谱、杀虫速度快 2.杀虫杀卵、持效期长 3.混配性好、无交互抗性
访问量:1157次
产品说明: 本剂为有机磷与氨基甲酸酯类两元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叶面施 用,具有持效期较短,作用较快等特点,可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访问量:1138次
产品说明:专业的白粉虱防治套餐 10%烯啶虫胺水剂+20%呋虫胺悬浮剂 前面打,后面落,走的慢了落一脚
访问量:1116次
产品说明:※ 通红真是妙 效果最可靠 ※ 治病又杀虫 持久还高效 ※ 低毒还增产 用了都来赞
访问量:1095次
产品说明:产品优势 添加福来专利助剂: 1、安全性好、持效期长,管的久。 2、渗透性好,能够渗透叶片,有效解决叶背难喷到的问题。
访问量:1088次
产品说明: 本制剂有效成分为高效氯氰菊酯和氧乐果,是一种高效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用于棉花防治棉蚜。
访问量:1086次
产品说明:专业的白粉虱防治套餐 10%烯啶虫胺水剂+5%啶虫脒
访问量:1082次
产品说明:◎产品性能本品系新型、高效、低毒、低残留、广谱性杀虫剂,具有强烈的触杀、胃毒、内吸和渗透作用,杀虫速度 快。 ◎防治对象广泛用于棉花、小麦、玉米、大豆、水稻、蔬菜、烟草等作物。尤其对盲蝽蟓(臭屁虫)、二十八星飘虫 、跳甲、蟓鼻虫、金刚钻、棉铃虫、红铃虫、菜青虫、玉米螟、豆天蛾、稻卷叶螟、钻心虫、三化螟、稻蝗、红蜘蛛 、烟青虫、小菜蛾等害虫有很好的杀灭效果。
访问量:1081次
产品说明:本品属亚硝基甲氨基甲酯类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作用,具备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的杀虫机理,主要用于防治水稻飞虱。
访问量:1072次
产品说明:【作用机理】 具有胃毒及触杀作用,在叶面渗透性强,有一定的内吸作用,可以杀死叶背面和植株芯内取食的害虫,且具有杀虫谱广、防效高、持效长、安全的特点。
访问量:1064次
相关推荐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一、总则1.1 农资搜索网(以下称尖农网)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归北京尖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1.2 以下账户持有者账户名称视为作者或信息发布者。
1.3 商户(或个人)在注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同意遵守本协议后方可成为注册商户(或个人)。一旦注册成功,则商户(或个人)与尖农网之间自动形成协议关系,商户(或个人)应当受本协议的约束。商户(或个人)在使用特殊的服务或产品时,应当同意接受相关协议后方能使用。
1.4本协议则可由尖农网随时更新,商户(或个人)应当及时关注并同意本站不承担通知义务。本站的通知、公告、声明或其它类似内容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二、服务内容2.1 尖农网的运营由本站根据实际情况实时修正。
2.2 本站仅提供农药,肥料,种子等相关的网络平台检索查询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商户(或个人)自行负担。
三、商户(或个人)帐号3.1 经本站注册系统完成注册程序并通过身份认证的商户(或个人)即成为正式商户(或个人),可以获得本站规定商户所应享有的一切权限;未经认证仅享有本站规定的部分会员权限。尖农网有权对会员的权限设计进行变更。
3.2 商户只能按照注册要求使用真实名称,及营业执照或相关证号注册。商户有义务保证密码和帐号的安全,商户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商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商户发现帐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帐号密码并妥善保管,如有必要,请通知本站。因黑客行为或商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非法使用,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使用规则4.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互联网规定和知识产权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4.2 商户对其自行发表、上传或传送的内容负全部责任,所有商户不得在本站任何页面发布、转载、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否则本站有权自行处理并不通知商户: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3 商户承诺对其发表或者上传于本站的所有信息(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乐、电影、表演和录音录像制品和电脑程序等)均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或者已经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商户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本站被第三人索赔的,商户应全额补偿本站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诉讼代理费及为此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4.4 当第三方认为商户发表或者上传于本站的信息侵犯其权利,并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或者相关法律规定向本站发送权利通知书时,商户同意本站可以自行判断决定删除涉嫌侵权信息,除非商户提交书面证据材料排除侵权的可能性,本站将不会自动恢复上述删除的信息;
(1)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2)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不得利用本站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4)不得利用本站进行任何不利于本站的行为。
4.5 如商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上述任何规定,本站有权要求商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商户张贴的内容、暂停或终止商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商户不当行为而造成的影响。
五、隐私保护5.1 本站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商户的注册资料及商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本站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商户的明确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2 本站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商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本站同等的保护商户隐私的责任,则本站有权将商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5.3 在不透露单个商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本站有权对整个商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商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六、版权声明6.1 本站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归北京尖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享有或与作者共同享有,未经本站许可,不得任意转载。
6.2 本站特有的标识、版面设计、编排方式等版权均属北京尖农网络有限公司享有,未经本站许可,不得任意复制或转载。
6.3 使用本站的任何内容均应注明“来源于尖农网”及署上作者姓名,必要时应当通知本站及作者,涉及费用的共同协商,并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4 本站享有所有作品用于其它用途的优先权,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杂志、平面出版等,但在使用前会通知作者,并按同行业的标准支付稿酬。
6.5 本站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与本站无关,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6 恶意转载本站内容的,本站保留将其诉诸法律的权利。
七、责任声明7.1 商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本站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及一切后果将完全由商户本人承担,尖农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本站无法保证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商户的要求,也不保证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
7.3 本站不保证为方便商户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本站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站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商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7.5 对于站向商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本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本站向商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2)本站向商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3)由于发布内容的失实造成他人损失由发布者自行承担。
7.6 本站有权于任何时间暂时或永久修改或终止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而无论其通知与否,本站对商户和任何第三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八、附则8.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8.3 本协议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北京尖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加v认证】
企业通过相关机构颁发的证件进行加v认证,加v认证是保障广大用户对搜索数据的真实性,同时将优先展示在搜索前列位置,优先进行产品广告的线上线下宣传。
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件
周期:2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后延)
效果如下:
【线上展示】
分类展示
一级分类:于农药、肥料、种子版块下方展示
二级分类:于农药、肥料、种子二级版块下方展示
三级分类:于农药、肥料、种子三级版块下方展示
周期:2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后延)
热词搜索
于首页输入框下方展示
周期:2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后延)
【完】
尖农网络合作商户须将所付金额汇入指定账户,如汇入除指
定账户之外的任何其他账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付款方承担。
本公司接受银行对公付款,财务指定人微信,支付宝付款三种方
式。
支付时请注明单位及所交款项目,以便财务查询。
【对公支付】
户名:北京尖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窦店支行
账号:1105 0169 8600 0000 0542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