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说明:杀草谱极广,见绿就杀;内吸传导,斩草除根;无毒、无残留,对人畜、环境安全。
访问量:1416次
产品说明:安全性高,用药适期长,拱土期至玉米10叶期均可应用。
访问量:1340次
产品说明:本品为三元复配除草剂。
访问量:1336次
产品说明:水旱通用又杀根,安全高效除阔草 产品特点:1高端工艺可杀根 2水旱通用更安全 3恶性杂草防效高 4快速高效不反弹
访问量:1302次
产品说明:◆慈菇、水葱特效 ◆稻李氏禾、泽泻特效 ◆可混性强,可与所有防除稗草、稻稗的除草剂混用
访问量:1296次
产品说明:本品对杂草具有较好的内吸传导功能,吸收速度快,除草效果好。对移栽田,直播田防除稻稗,水白菜,野慈姑,千金子特性,同时可防泽泻,节节菜,鸭舌草,眼子菜,牛毛毡一年生杂草。
访问量:1293次
产品说明:氨基盖草酮是三酮类除草剂,为当今国际新型高效安全玉米田苗后除草剂,全田喷雾不会产生药害,不伤苗,同时,本品克服了甲基磺草酮及其它除草剂遇雨易挥发的特点杀草更彻底!氨基盖草酮土壤处理或茎叶处理对玉米的选择系数大于4,对玉米的安全性好,一次施药可有效防除1-9叶期(******防治时期是2-6叶期)玉米田一年生和多年生禾本科杂草、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并对香附子、自生麦苗效果突出,为当前玉米田******除草剂主流品牌产品。
访问量:1289次
产品说明:本产品是属于芳氧基苯氧基丙酸类除草剂。针对北方地区多年来使用常规药剂造成杂草变异,抗药性加大,例如:稗草演变为稻稗-精稗-芒稗-雀稗等,杂草根由绿变红,普通药剂对杂草张合气孔蜡膜渗透性小,附着力差,特别加入特殊助剂合成而出。本品对一年生杂草具有触杀速度快,内吸不反弹等特点,同时对慈姑、芦苇、浙江稗、也有一定防除效果,另排除高危成分对水稻造成的影响,保障安全性,是农民朋友防除大龄杂草的理想选择。 注意事项: 该药对水生节肢动物毒性大,避免流入水产养殖场所,与部分阔叶除草剂混合使用时有可能会出现拮抗作用,
访问量:1242次
产品说明:产品性能:本品系选择性内吸型除草剂,主要抑制杂草分生组织细胞分裂,在杂草种子萌发过程中幼芽、茎和根吸收药剂后,抑制幼芽和次生根的形成和生长。
访问量:1232次
产品说明:含量高 更安全 效果好 品质佳 防治范围:本品是用于水稻移栽田,选择性芽前芽后除草剂,防除多种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部分阔叶杂草。
访问量:1230次
产品说明: 士林稻封杀 详细介绍: 士林稻封杀水田除草剂 使用说明书: 本品为苯氧羧酸类与性脲类农药的配剂,具有内息传到作用,破坏植物正常的生理功能,以及抑制植物光合作用。茎叶喷雾时,能有效防除稻田中泽泻(水白菜)、野慈菇(驴耳菜)、眼子菜(水上漂)、异性莎草阔叶杂草;在杂草芽期(未出苗时)施用对稗草有效。
访问量:1219次
产品说明:有效成份: 68%扑乙滴丁脂 产品优势: 本品是苗前封闭一次性除草剂,三元复配,禾阔全杀,封杀兼备,不影响后茬 适应作物: 大豆 玉米 花生 马铃薯 使用方法: 播后苗前土壤均匀喷雾,最好播完种就喷。苗拱土既有药害。
访问量:1189次
产品说明:本品是出口原药,添加特效高渗剂。玉米田专用的苗后除草剂,可被杂草根、茎、叶吸收并在植株体内传导,除草速度快,对后茬安全,能有效防除反枝苋、马齿苋、蓼、藜、苍耳、鸭跖草等阔叶杂草和马唐、稗草、***尾草、牛筋草等禾本科杂草以及莎草等均有良好效果。
访问量:1106次
产品说明:对抗性红根苋菜效果好 耐低温、抗干旱、药效稳定 作用速度快、死草彻底 产品特点: 1、本品为亚油酸酯型草醚,具有强渗透,见效快,抗干旱,耐低温,低温,高温干旱条件下,药效稳定。 2、采用最新N3靶标定位技术,本品具有极强耐低温抗干旱,高渗,作用速度快,对呼伦贝尔地区,黑河地区红根苋菜特效。对东北地区灰菜,节骨草,兰花菜,苣荬菜等难防治杂草效果显著。 3、特别是采用了靶标定位技术,使用药量减少了30-50%,大大降低了土壤的残留,增加对下茬作物的调茬灵活性。用后不影响下茬种植小麦,玉米。 使用方法及用
访问量:1095次
产品说明:有效成分含量45% 精异丙甲草胺 剂型微囊悬浮剂 登记作物花生 防治对象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制剂用药量70-135毫升/亩 产品规格80×100、400×20
访问量:1073次
产品说明: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多使用1次,为避免药害产生,不要重复施药。 2、避免午时高温施药,施药时间宜在上午10点前或下午4点以后,大风天气禁用。 3、高温干旱、玉米超过6叶期及草龄大需加大用药量时应采用行间喷雾,药叶不要滴到玉米心叶。 4、甜玉米、爆裂玉米、制种玉米田、自交系玉米田不推荐使用。 5、不能喝有机磷农药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田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农药,一面发生药害。 6、本品为玉米田专用除草剂,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田。 7、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
访问量:1071次
相关推荐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一、总则1.1 农资搜索网(以下称尖农网)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归北京尖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1.2 以下账户持有者账户名称视为作者或信息发布者。
1.3 商户(或个人)在注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同意遵守本协议后方可成为注册商户(或个人)。一旦注册成功,则商户(或个人)与尖农网之间自动形成协议关系,商户(或个人)应当受本协议的约束。商户(或个人)在使用特殊的服务或产品时,应当同意接受相关协议后方能使用。
1.4本协议则可由尖农网随时更新,商户(或个人)应当及时关注并同意本站不承担通知义务。本站的通知、公告、声明或其它类似内容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二、服务内容2.1 尖农网的运营由本站根据实际情况实时修正。
2.2 本站仅提供农药,肥料,种子等相关的网络平台检索查询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商户(或个人)自行负担。
三、商户(或个人)帐号3.1 经本站注册系统完成注册程序并通过身份认证的商户(或个人)即成为正式商户(或个人),可以获得本站规定商户所应享有的一切权限;未经认证仅享有本站规定的部分会员权限。尖农网有权对会员的权限设计进行变更。
3.2 商户只能按照注册要求使用真实名称,及营业执照或相关证号注册。商户有义务保证密码和帐号的安全,商户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商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商户发现帐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帐号密码并妥善保管,如有必要,请通知本站。因黑客行为或商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非法使用,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使用规则4.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互联网规定和知识产权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4.2 商户对其自行发表、上传或传送的内容负全部责任,所有商户不得在本站任何页面发布、转载、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否则本站有权自行处理并不通知商户: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3 商户承诺对其发表或者上传于本站的所有信息(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乐、电影、表演和录音录像制品和电脑程序等)均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或者已经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商户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本站被第三人索赔的,商户应全额补偿本站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诉讼代理费及为此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4.4 当第三方认为商户发表或者上传于本站的信息侵犯其权利,并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或者相关法律规定向本站发送权利通知书时,商户同意本站可以自行判断决定删除涉嫌侵权信息,除非商户提交书面证据材料排除侵权的可能性,本站将不会自动恢复上述删除的信息;
(1)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2)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不得利用本站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4)不得利用本站进行任何不利于本站的行为。
4.5 如商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上述任何规定,本站有权要求商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商户张贴的内容、暂停或终止商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商户不当行为而造成的影响。
五、隐私保护5.1 本站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商户的注册资料及商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本站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商户的明确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2 本站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商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本站同等的保护商户隐私的责任,则本站有权将商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5.3 在不透露单个商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本站有权对整个商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商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六、版权声明6.1 本站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归北京尖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享有或与作者共同享有,未经本站许可,不得任意转载。
6.2 本站特有的标识、版面设计、编排方式等版权均属北京尖农网络有限公司享有,未经本站许可,不得任意复制或转载。
6.3 使用本站的任何内容均应注明“来源于尖农网”及署上作者姓名,必要时应当通知本站及作者,涉及费用的共同协商,并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4 本站享有所有作品用于其它用途的优先权,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杂志、平面出版等,但在使用前会通知作者,并按同行业的标准支付稿酬。
6.5 本站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与本站无关,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6 恶意转载本站内容的,本站保留将其诉诸法律的权利。
七、责任声明7.1 商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本站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及一切后果将完全由商户本人承担,尖农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本站无法保证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商户的要求,也不保证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
7.3 本站不保证为方便商户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本站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站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商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7.5 对于站向商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本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本站向商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2)本站向商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3)由于发布内容的失实造成他人损失由发布者自行承担。
7.6 本站有权于任何时间暂时或永久修改或终止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而无论其通知与否,本站对商户和任何第三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八、附则8.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8.3 本协议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北京尖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加v认证】
企业通过相关机构颁发的证件进行加v认证,加v认证是保障广大用户对搜索数据的真实性,同时将优先展示在搜索前列位置,优先进行产品广告的线上线下宣传。
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件
周期:2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后延)
效果如下:
【线上展示】
分类展示
一级分类:于农药、肥料、种子版块下方展示
二级分类:于农药、肥料、种子二级版块下方展示
三级分类:于农药、肥料、种子三级版块下方展示
周期:2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后延)
热词搜索
于首页输入框下方展示
周期:2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后延)
【完】
尖农网络合作商户须将所付金额汇入指定账户,如汇入除指
定账户之外的任何其他账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付款方承担。
本公司接受银行对公付款,财务指定人微信,支付宝付款三种方
式。
支付时请注明单位及所交款项目,以便财务查询。
【对公支付】
户名:北京尖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窦店支行
账号:1105 0169 8600 0000 0542
下载APP